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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典型案例 强化监护人主体责任

时间:2026-01-06人气: 作者: 小鱼
2026年1月6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“家庭教育指导令”司法适用典型案例,针对父母离婚后子女探望、校园欺凌背后家庭教育缺失、公职监护人履职等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作出明确指引,再次强调家庭教育从“家事”到“国事”的法律地位升级,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树立“家庭是第一个课堂、家长是第一任老师”的责任意识。
此次发布的案例中,一起“父母离婚后长期未探望子女”案引发广泛关注。卢某与杜某离婚后约定每月探望孩子一次,但十余年间杜某从未履行,孩子小杜因渴望父爱诉至法院,杜某却称探望权可自行放弃。法院审理认为,探望不仅是法定权利,更是抚养教育义务的延伸,依法向杜某发出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,责令其定期探望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。在法院委托青少年社工协助下,双方实现首次探望,后续杜某完成规定家庭教育课程,亲子关系逐步融洽。
另一起校园欺凌相关案例显示,9名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人多来自离异或监护缺位家庭,父母疏于管教或教育方式简单粗暴。法院除对相关家庭开展针对性家庭教育指导外,还联动社工提供专业帮扶,并向学校制发司法建议推动整改。此外,案例还涵盖监护权转移后公职监护人履职场景,法院通过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》明确社区居委会的监护职责,联合多部门保障未成年人教育、生活权益,丰富了国家监护制度内涵。
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,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多与家庭教育履职不当相关,此次发布典型案例旨在明确家庭教育指导令的适用标准,推动形成“司法引导+社会协同”的家庭教育保障体系,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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