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客搜企业信息咨询网。企业实用的知识常识!

最新更新文章排行

好客搜资讯网站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饮食

市场监管总局新规落地 压实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安主体责任

时间:2025-12-27人气: 作者: 小鱼
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《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旨在进一步压实企业总部、分支机构、门店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着力防范系统性、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。该新规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销售连锁行业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,为消费者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增添多重保障。
据了解,《规定》重点明确了企业总部的核心管理责任,要求其建立覆盖全链条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机制,涵盖风险研判、考核评价、巡查检查、人员培训、进货查验、经费保障等关键环节。对于实施统一采购、配送的企业,总部需统一建立食品供货者准入、评价和退出机制,同时落实出库发货、承运管理、门店收货联单记录等全流程管理制度,从源头把控食材安全。
在管理机制上,《规定》推行企业三级贯通管理模式。要求门店、分支机构、企业总部在分别做好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工作的基础上,建立逐级风险报告与处置机制:门店发现风险隐患需及时向分支机构报送并处置;分支机构负责督促整改,汇总分析共性问题后上报企业总部;总部则需针对全系统问题,尤其是系统性隐患,制定并落实解决措施,形成监管闭环。
《规定》还细化了各方在食品采购、人员培训考核、投诉处理、应急处置及智慧化管理等方面的责任要求,并针对自行或委托贮存、配送的不同情形,明确了场所、环境、容器、设备等具体标准。在监管权限划分上,将根据企业经营模式、规模、风险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监管,省级、市级、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对应不同规模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、门店的监管职责,确保监管精准高效。
值得关注的是,新规加大了违法惩处力度,在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基础上,新增企业总部未按规定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、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。对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、未按要求开展检查评价等严重违法行为,将依法严惩,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。
业内人士表示,此次新规的出台将有效破解食品销售连锁企业“总部管不了、门店管不好”的监管难题,推动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防控,对规范行业发展、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。目前,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启动新规宣贯工作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